支離破碎、著重激情等,更嚴重的是後現代的人懷疑聖經的權威和否定絕對真理。因此,基督教必須回應後現代思潮的衝擊,而透過聖經去重塑合情合理的信仰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方法包括
他解釋,敘事學是研究敘事的意義、文本、語法、時序、情境、聲音、讀者等方面的資料。一般敘事文學作品可劃分為三個層面:敘事的文本、敘事的事態和敘事的結構。
一、敘事的文本
當中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意義學,它關注作者選擇去表達甚麼內容,這關乎作者的語義、用詞和詞藻的選擇。釋經者要留意的是必須在同一書卷內尋找同義詞和反義詞。結構學關注作者如何去表達他想表達的內容,這點跟字與字、句與句、段與段、章與章的結構有關,而且結構會形成語氣的強弱、辭句的意味、風格的氣質等,亦可能令一個字或詞產生出不同的意思。實用學是關於為何作者要向讀者表達這些內容,這與歷史的情境與文化背景關連。因為文字和文法本身並不能充分解釋一個字或一件事的意義,所以要了解文字本身想帶出甚麼神學目的,必須要掌握當時的歷史和文化。
二、敘事的事態
敘事的事就是事件,事件就是故事從一個特定的狀態轉化到另一個狀態的過程,亦是一個可續性的序列。事件的可續性涉及時間的線型運動、空間的轉接交替和人物的因果關係。就時間方面而言,敘事文學有兩種時間,一是事件時間,就是事蹟發生的時間;二是文本時間,就是敘事的時間。有時候,作者會將事件的時間和敘事的時間作對比,稱為時距,時距步速的快慢會影響文本的節奏。空間轉接交替方面,舊約作者有時會採用空間場景的轉換來引出事件的持續性,甚至以兩個相同時間的不同場景的切換作為文學技巧。最後,人物因果關係主要由核心人物和衛星人物(次要人物)構成,前者對全書起著關鍵的轉折作用,後者則具有輔助功能。另外,作者的敘事角度亦值得留意,包括是採用編輯者全知類型還是定位類型,及作者是否置身於事件當中。
三、敘事的結構
敘事結構亦即是佈局,可分為報告型、衝突型、和諧型。報告型的情節主要是平舖直敘地將事件的發生過程複述一次,當中通常沒有衝突矛盾,亦少有產生戲劇的高潮。衝突型的情節並沒有交待事情的結果,作者將事件懸在空中,留待讀者自己揣摩。和諧型的情節與衝突型的分別就是前者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區應毓及後與會眾分析士師記第六章的情節,例如如何從用字看出作者想帶出的神學信息–平凡的人如何能事奉神。他認為,作者在第十一節中描述基甸在酒酢裡打麥子,但不在麥場打麥子是有其原因的。由於酒酢屬隱秘的低窪地方,所以作者想藉此表達:即使是一個平凡的人,只要在神的同在之下(12節),亦能成為大能的勇士,「我們在大都會中沒有甚麼權勢,都是小人物,總認為自己不能改變甚麼。然而,只要人願意行神的道路,有神與他同在,一個平凡的人也可以完成非凡的事情,甚至能影響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