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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是怎樣讀聖經的呢?看看羅馬書十一章1至2節: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神並每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有一些古卷百姓一詞為「產業」)。
中文串珠聖經連繫了撒母耳記上十二章22節和詩篇八十九篇31至37節。無可否認,羅馬書十一章1至2節很可能跟撒母耳記上十二章22節有關: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再者,保羅在接著的3至4節就引用了列王紀上的歷史(列王紀上下在猶太人的聖經屬於撒母耳記上下的延續)。
論到詩篇,九十四篇較八十九篇跟羅馬書十一章1至2節更有關係。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也不離棄他的產業……我正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詩篇九十四14、18)。
詩人用的字眼和觀念,正是猶太人與神立約的觀念,源於摩西之歌: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申三十二8~9)。保羅繼承了千多年來舊約聖經,經摩西至詩篇作者,流傳下來對神的信心確認,在羅馬書這裡提醒教會,即使以色列人心硬失脚,神仍有慈愛的安排 (見詩九十四18)。保羅接著在十一章11節開始解釋以色列人失脚的問題,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讀保羅書信,若能有舊約聖經對神的認識的背景,比較容易明白和感受他的論點和理據,解釋經文時,也會有所規範。這些字眼如:棄絕、撇棄、丟棄,如看原文,更易辨認出它們的關係。但若能熟讀舊約,即使只是看中英文聖經,也不難揣摩到新舊約之間的關係。
(陳鴻撰寫 取自 J Ross Wagner,Heralds of the Good News,221-31)
文章刊自http://www.sfefc.org/news/ot_nt_echoes/Rom111andps94_chines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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