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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箴 言 不 是 應 許 」
作 者 : 黃 儀 章 博 士 ( 社 長 )

箴言書很容易給我們一個錯覺,以為裡面的箴言全是神的應許。因此,不少時候,當我們讀箴言書時,很喜歡抓住一些金句箴言,看成是神給我們的應許,並從中得著不少的安慰和激勵。例如,箴13:23:「禍患追趕罪人,義人必得善報。」我們便一廂情願地以為在今生義人必得善報,而惡人必被禍患追趕。又或如箴13:25:「義人喫得飽足,惡人肚腹缺糧。」在箴言書中,我們不難找到更多的例子。

但近代對箴言書的研究指出,這些在箴言書中閃閃發光的箴言,不可能按字面的意思來接收。換句說話,箴言不是應許。我們切勿將它們等同於神的應許。試問在今世義人是否一定吃得飽足?他是否必得善報?為何有一些義人不但得不到這兩句箴言所應許的福氣,反而遭遇苦難呢?是否苦難是偽裝的祝福?抑或神的應許落了空?

一、在兌現箴言書中的箴言的『應許』時,我們需要考慮幾個因素:

第一,舊約學者 Bruce Waltke 指出,箴言是警惕性的句子,因此,在性質上它只是一句未經修飾的、未完全的句子。舊約巨人 von Rad 也指出:「作為警惕性的句子,它用最濃縮的語言來集中表達某方面的真理,其他的資料,如背後的假設、當時的處境等,都刻意被遺忘了。」基於箴言這方面的特性.Leeuwen 指出「個別的箴言永遠不可能將全部的真理表達出來,」也「沒有一句箴言能提供一幅完整的圖畫」。

第二,Waltke 指出,我們可以在箴言書中找到一些與表達因果關係的箴言背道而馳的箴言,而這些對著幹的箴言某程度將個別的箴言的所謂『應許』淡化。例如箴16:6~7形容一個敬畏神的人的福祉:「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敬畏耶和華的,遠離惡事。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但箴16:8卻指出他在世的日子不一定蒙耶和華賜福。事實是他行事公義,個卻少有財利。箴言書中其他的『更好策言』﹙如箴15:16~17;16:16,19;17:1;19:22下;21:3;22:1;28:6﹚也將公義與貧窮、邪惡與富足掛鉤,充份表達出敬虔和公義的行為,不一定帶來社會或具體的好處。

第三,Leeuwen 指出在箴言書中,「我們可以找到很多肯定或暗示惡人亨通,而無辜者受苦的第吉,如箴10:2; 11:16; 13:23; 14:31 ; 15:25; 18:23; 21:13; 22:22; 23:17 ; 28:15~16上17;30:14。」這些箴言讓我們看見,義人在世的日子不一定是無憂無慮、風平浪靜。按著箴言的真理而行,並不一定保證即時的『成功』。

第四,Longman 指出「箴言書沒有給我們一系列永恆的真理,而是一連串在合適的時候可以應用的原則。」照樣,Perdue 指出,智慧人清楚知道,箴言的可信性是緊緊繫於具體的時間、地方和當時的環境。

第五,箴言書將我們的眼光指向將來。書中的箴言所『應許』的,不一定在今生得到兌現,因它們的著眼點不是當下,而是將來。在今生,義人不一定事事亨通,惡人也不一定多災多難。因此,我們不要按個人當下的遭遇去對他的生命妄下判斷,我們需要有『將來又如何』的視野,去面對當下發生在自己或他人身上的事。要知道箴言書如何回答當下不公義的問題, 時間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智慧人可以做的,就只有靜待公義的來臨。

Waltke 進一步指出箴言書中的箴言所『應許』的獎賞,它最終的實現是要延伸至今生以後。根據 Waltke 的了解,箴言書所講及的死亡是指最終的死亡,不是肉身的死亡,亦不是指夭折。例如,在箴5:11愚昧人的生命的終極是被形容為「皮肉和身體消毀。」另一方面,生命卻是指到與神契合、永不止息的生命。箴言書中的其他相關的經文可以印證這方面的理解。首先,箴14:32下:「義人臨死,有所投靠。」Waltke 指出這節經文較為正確的意思是:「義人死亡時在主裏尋得避難之處」﹙“The righteous person seeks a refuge in the Lord in his death"﹚。因此,這節經文清楚表達出今生之後另一生命之存在。猶太著名釋經家 Rashi 解釋「當義人死時,他是充滿信心地往伊甸園去。」另處經文是箴12:28:「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其路之中, 並無死亡。」Waltke 指出一個更貼近希伯來文的譯法是:「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其路途所通往的是永生﹙"In the path of righteousness is life, and the journey of its Byway is immortality"﹚。」根據 Waltke 的理解,這節經文富創意性地表達出,肉身的死亡不能分開義人與神,他仍能與神保持一個永恆的關係。在詮釋這句箴言時,著名舊約學者 Oelitzsch 也指出「這裏很清楚給我們看到,智慧開始……打破今生的界限,並且宣告一個死亡不能到達的生命。」第三處經文是箴23:17~18;「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在終必有善報, 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按 Waltke 的理解, 這兩節經文也含有生命不滅的意思。與這兩節經文對立的是箴24:19~20:「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

二、解釋箴言書中的「箴言」的兩個要點

為避免使每句箴言的意思負荷過重,我們要採取兩個謹慎的步驟。第一,就是從每句箴言的上下文來理解個別獨立的箴言。箴10:24~25是個好例子。29箴10:24宣稱「惡人所怕的必臨到他,義人所顯的必蒙應允。」單從這句或許得出一個印象,以為義人所願的必蒙應允,而惡人所怕的必臨到他。於是使抓著這個我們所認定的『應許』,按著神的心意,做個義人,並且期望神會應允他的所想所求。但要注意箴10:25對箴10:24的修訂:「暴風一遍,惡人歸於無有;義人的根基卻是永久」,即義人的遭遇不盡是從心所慾,和惡人一樣,他也要經歷人生中的暴風,雖然在這暴風裏,他得著保護,而惡人卻被滅亡。

另一例子是箴13:21~23。箴13:21~22『應許』;「禍患追趕罪人,義人必得善報。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但箴13:23卻指出「窮人耕種, 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這句箴言提醒我們,在今世義人不定得好報,他所遭遇的會是被不義的人欺壓,以致辛苦得來的卻被奪去。

第二個謹慎的步竅,是從整本聖經的角度來理解每句個別的箴言。例如箴10:3『應許』;「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有關這『應許』,Leeuwen 指出這句箴言只是宣告神如何對待人的基本原則,即祂不會容讓義人遭遇飢餓。但當我們讀到其他的箴言如箴16:8或其他智慧書如約伯記和傳道書時,必定毫無疑問看到現實情況比這句箴言所『應許』的更複雜。在人世間,或許會有不義的人過著富足的奢華生活,也或許會有義人過著赤貧的生活,終日為生活憂慮。

另一個例子是箴10:4。這句箴言宣稱「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但這『應許』是否一定實現呢?手勤的,是否真的富足?手懶的,是否真的貧窮?從箴言書中其他箴言,我們可以看到一幅較為全面的圖畫。箴13:23顯示,有些時候箴10:4是行不過的。手勤的不定富足,原因很簡單,不是因為神的『應許』落了空,而是因為社會上出現欺壓,以致他們勤勞得來的,反被別人奪去。

第三個例子是箴11:24~25。這兩句箴言激勵我們要慷慨施予,因為它們『應許』:「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嗇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但平心而論,我們如何透過施予來得著更多呢?這不是有點兒自相矛盾嗎?在嘗試理解這對箴言的價值觀, 我們不要太快便抓住這是神的應詐,以為只要我們一味施予,便會成為富有。這只是一個基本原則,教導我們不要做個守財奴,當有能力時,便應幫助有需要的人﹙參箴3:27~2835﹚。或許神因著我們的好行為,獎賜我們,叫我們因施予反而得著更多。但我們得承認,這不是一個應許,施予不一定帶來更多的財富。因此,箴6:1~5提醒我們,不要隨便為外人作保﹙「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裹的言語捉住……」。

下次再讀箴言書時,不要太急於找金句箴言,並倚靠它成為你的腳前燈、路上光,或是你在逆境中的力量。還是要慢慢讀、全面讀、用心讀比較好。久而久之,你會發現你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知不覺間改變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讀經也沒有速成,更何況是讀這卷似熟非熟的箴言書呢?

「已獲得播道神學院允許轉載,版權屬該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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