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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期提及雅各傳授窮信徒的人生智慧,就是要看結局,不單看過程(詳參第14期)。他教導信徒面對人生變幻若堅持到底,結局就是生命提升,面對富信徒,他也教導他們要看結局,現分析如下。 |
人生短暫
一如教導窮信徒的手法,雅各在第一章先略提觀點,埋下伏筆,然後到不同段落再詳述其論點。例如一章9至11節,他以富足信徒降卑為例(現代例子可以是降職、減薪、裁員),指出該以喜樂的心面對這些事。喜樂的原因不是因為富貴如浮雲,而是因為他(指當事人,不是指社會地位或財富)必要過去。跟著作者以花為例,說明它瞬間即逝,第11節的「這樣」也是指當事人會瞬間去世。這觀念在哪裡重複出現?四章14節指出: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新譯本》的譯文更傳神:你們本來是過眼雲煙,轉瞬之間就消逝了。
著,雅各進一步應用這智慧: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四15)人之所以能夠生存,因而做不同事情(做這事,或做那事),都是因為神的意願,不是人的籌算、計劃,包括:
何時:今天或明天、一年
何地:某城
何事:賺錢得利
何法/如何:做生意
雅各不是反對做事有計劃,而是反對目中無神的張狂態度。確認人生短暫,瞬間即逝,生命不在自己手裡,雅各在第一章的應用是不要為得失憂傷(與喜樂相對),在第四章則是不要張狂自誇。這些教導都是從結局來審視人生當有的表現。
神會審判罪人
此外,雅各又提出另一個人生智慧來勸導富信徒,就是認定神會審判罪人,而其刑罰不單是將來,也會是今生。五章1節提及神要降苦難給犯罪的富信徒,因為工人替他們收割莊稼,他們卻剋扣工資(五4)。雖然雅各沒有明言苦難的具體內容,但是他勸勉窮信徒應當忍耐,直到主來(五7的句首原文有「所以」一詞,表示五7~11與五1~6相關,參《新譯本》),又說審判的主已經站在門前(五9),由此可見,富信徒要受的苦難是指神在審判時給他們的刑罰。這刑罰是將來的,但是,雅各書論及犯罪所引致的刑罰又不一定局限於將來。因為五章13至18節論及如何對待犯罪者。
驟眼看來,五章13至18節是教導人禱告,因為禱告、祈禱一類的字眼在每節都出現。但是細看這段經文,就知道這裡所論的祈禱不是一般的禱告。第13節是引言,作用是引入下文(同類手法見一9)。經文指出不論景況或順或逆,心情或喜或悲,信徒都要祈禱。第13節指出人受苦時要自己祈禱,奇怪的是,第14節卻要別人代禱,並且代禱者不是普通人,指定是教會的長老。再者,不是當事人到長老那裡去,而是長老到病人那裡去。為甚麼雅各會這樣教導呢?這可能因為當事人已經病入膏肓,不便行動。但是為何指定要長老到病人那裡去呢?如果要解釋這疑問,必須從下文尋找答案。
第15節所講的信心是長老的信心,不是病人的信心;因為病人若有信心,就不用邀請長老來了。這節經文特別的地方是下半節,提及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各用「若」字,可能要表示不是全部病都來自犯罪,但更可能是表示當事人的病跟罪有關。否則,就沒有第16節的引伸勸勉,這節經文是防患於未然,教導信徒彼此認罪,互相代求。因為代求的上文論及犯罪和認罪,所以這裡的代求也不是一般的代求,而是跟認罪有關的,例如求神光照當事人知罪、悔罪、認罪、離罪等。換言之,第15節論及個別信徒,是事後補救;第16節論及信仰群體,是事前預防;第15節是醫治身體,第16節是醫治靈性。
雅各引以利亞為例,是要說明第16節的意思。以利亞祈禱大有功效的例子有不少,包括他使寡婦的兒子復活(王上十七17~24),使火從天而降滅敵(王下一9~12)。如果要說明祈禱能夠醫治病人,雅各引用以利亞使寡婦的兒子復活會更貼切,為何要引用旱災一事(王上十七1~7)?這是理解五章13至18節的線索,以色列遭旱災不是偶然的,是因為他們犯罪拜偶像。以色列何時再次降雨?是以利亞與巴力先知在迦密山上比試後,以色列眾民俯伏在地,承認耶和華是神之後(王上十八36~40)。換言之,以利亞的祈禱也不是一般的祈禱,而是當事人認罪後宣告赦免他們的禱告。
總而言之,五章13至18節討論的祈禱是與認罪有關的,而第14節的病人很可能是因犯罪而招致神的刑罰,長老代表教會執行紀律,重新接納他,求神醫治認罪後的信徒。由此可見,犯罪者的刑罰不單是將來的,也可以是今生的(參林前十一29~30;約壹五16~17)。
結論
雅各面對富信徒,傳授他們兩個智慧錦囊:人生短暫、神會審判罪人,這兩樣都與人的結局有關。雖然這兩個錦囊不是雅各獨創,卻是老幼咸宜的。確認人生短暫,就不應張狂自誇、目中無神,反而承認神的主權(主若願意)。以利亞時代的以色列人因為重新承認耶和華是神,神的審判也就停止。雅各從人的結局去規勸信徒,這兩個錦囊的共通點就是要人承認神的主權。希伯來人的智慧不是智商高超,而是以敬畏耶和華為開端(箴九10),承認神的主權就是敬畏神的表現。
復活節期間,願我們實踐以復活主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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