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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著名的摩西之歌三十二章4節,為約拿提供更多的背景去了解神的屬性。摩西在這裡讚美神為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神是以色列信心、存在和力量的基石,是為他們受生產之痛的神(申三十二18),是他們的保護和拯救(申三十二15;詩六十二6~7 [7~8];九十四22),是他們的供應者(詩八十一16 [17];賽四十八21),和公義的審判者(哈一12)。不僅在祂身上,也在祂的作為上,祂是絕對完美的。摩西特別列出了以下屬性:公平,誠實,公義和信實。雖然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至7節,只有其中一種屬性,但與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總體進程是相同的。摩西選用同義詞`ĕmûnāh,而非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節的`emet(兩者均可譯為「誠實」) 。這兩段有關的詞語,均與公義和公正,以及誠信的概念聯繫在一起。正如莫伯利(Moberly)指出,「這裡的重點是,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忠誠,是與強烈的道德操守結合,是不會鬆懈或放棄的……效法神是舊約道德的基本規範(實際上是全本聖經):因為耶和華是怎樣,以色列也應該是怎樣。」
在摩西之歌中所讚頌神的屬性,如在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至7節中自我啟示的神一樣,成為後來許多作者仿效的對象。當然,申命記三十二4節所提及的四方面很少同時出現,顯著的例外是詩篇三十三篇4至5節和一一九篇137至38節。在那裡神的屬性和祂的話語均被歌頌。更多的例外,仍然是全部四種(但用`emet,而非`ĕmûnāh),再加上在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所記第五種完全的特質組合,當中均提及神的律法(詩十九7~9 [HB8 ~10])。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只會出現三個特質:公平,公義和誠實(或信實)。詩篇八十九篇14至15節和一一九篇75節就是典型的例子。詩篇四十五篇的作者稱頌神的誠實,公義和正直,也極之接近(3、7 節[HB4、8])。
只有兩個聖潔的素質,常會同時出現,用來描述神的屬性、話語或工作。希伯來文的「公平」與希伯來文字根的「公義」,在聖經中出現得非常頻密(如:詩九8 [HB 9]; 九十七2,一○三6;耶九24,十一20) 。這些素質要在神的子民和國度中重現(詩三十七28,九十四15;賽三十三5;耶四2),特別是以色列的領袖(代上十八14;詩四十五6~12);他們當然是標誌著彌賽亞和祂的國度(耶二十三5~6;三十三15)。
同樣,希伯來語的誠實和公義,同時出現在神與祂子民的救贖和復和關係中(亞八8),公義和誠實(`ĕmûnāh - 撒上二十六23;哈二4;或`emet—詩四十五4 [HB 5])均與神的子民過聖潔生活有關。
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至7節與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的結合,加強了它們作為後期作者使用的範例。例如,詩篇一一一篇的作者就引用這兩段經文來讚美神。因此,他在第四節引用了出埃及記三十四6至7節來歌頌神的恩惠和憐憫,同時在第7至8節引用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來指出神的誠實、公平和正直。此外,詩篇一一二篇的作者,也引用這兩段經文帶出有關誠實、恩慈、憐憫及公義的特質。同樣,何西阿也引用這兩段經文來描寫神拯救被擄子民的應許。這是一個可靠的應許,就如耶和華自己仁義、公平、正直、慈愛的屬性(何二1~20 [HB21-22])。
這些經文有力地表明,神在出埃及記三十四6至7節,以及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所啟示的屬性,是將來環境的基礎;這些特有的屬性是可以應用、闡述及表揚的。我們可以假定這些屬性已為約拿所認知,儘管他引用的只是出埃及記三十四6至7節。對約拿來說,神啟示的屬性對於他執行警告尼尼微悔改的任命,以及尼尼微對他的宣講所作出的回應,只是一個絆腳石。 「約拿顯然忘記了神怎樣用海洋動物帶領他悔改。他不願意見到神接受尼尼微人悔罪。約拿為神所供應的植物而憂傷[拿四6~8],卻不願意讓神將憐憫加給有需要的人。」
約拿有沒有積極回應神對他耐心的教導(9~11節)?雖然文本沒有清楚說明,但因書內記有約拿的名字,我們可以想見,這是極有可能的,約拿作為作者,詳細寫下到他的屬靈之旅,為要憐憫所有在靈性上有需要的人。因此,約拿冒險的旅途是一個違背自己的故事。神卻被顯示為一位忍耐、敬愛的主,他溫柔地讓約拿恢復他的事奉。這跡象可見於耶羅波安二世的歷史:他收回以色列邊界之地,從哈馬口直到亞拉巴海,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藉他僕人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先知約拿所說的(王下十四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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