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數記一名,1 帶來許多人對這書的誤解,以為全書只講數點民數。事實上,這個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名字,與希伯來文聖經原用的不同。希伯來聖經以「在曠野」作為這書的名字,2 不單是因為這字在書中第一句出現,而且也切合這書的內容。無論稱這書為「民數記」或「在曠野」,顯然易見,這兩個書名是因為書的主要內容而起。可是,書中有兩處地方引起不少爭論,值得我們先去處理。3
書中有兩次數點民數的不同時間,以決定十二支派二十歲以上,可以拿兵器上陣的「成年」人。25 第一次數點,在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舉行(民一1);而第二次數點,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民二十1,22~29,三十三38)。換言之,第一次數點的是出埃及那一代人,而第二次數點的卻是出埃及後的第二代人。這兩次數點結果有所不同,在所難免,但人數眾多,確是令人難以置信。值得留意的是,點數人數是二十歲以上的男丁。若加上婦女、二十歲以下和老年人,表十二內的數字起碼要加大三至四倍。問題是出埃及和在曠野的以色列人,有沒有可能是二、三百萬人之多?
認為有可能的人舉出:一、是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創世記十二2,十七5~6);二、這也是令埃及法老王恐懼的原因(出埃及記一7、9、12);三、這數字與其他傳統的記載一致(出埃及記十二37)。 認為不可能的人,通常朝著幾個方向解釋:一、希伯來文的千,與「家族」「首領」,甚至「單位」的用字相似,所以可能因而誤讀;29 二、民數記所用的千,是比喻式﹙figurative﹚的寫法,配合作者史詩般的記載;三、民數記的記錄,流傳過程經過許多變更,甚至把後來(如大衛年代)的數字誤植其中(參撒下二十四章)。 比較上述的不同解釋,雖然數字頗大,筆者仍相信民數記所載的,就是當時兩次數點出來的人數。 4
從一個宏觀的角度看,從出埃及記開始,一直到民數記,有人把以色列人走過的旅程和停留表列出來。他們發現這段旅程可分為三部分,其間所發生過的事件,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同樣,當以色列人停下來,在他們所逗留的不同地方(西乃、加低斯、摩押),遭遇的經歷也有雷同之處。換言之,有人認為民數記內容混亂,可能是作者或編者不單要把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的歷史記下來,還要道出其中原因,就是一方面強調他們咎由自取,重複犯同樣的錯親;另一方面是上帝藉此向他們重申應許,又賜給他們更適合當時環境的律例和誡命,以保證他們能進入祂所應許之地。 表十三就是要把他們繞圈和停留的路線以表列展述出來,幫助我們對民數記的論述有清晰的概念。
第一次點數人數
第二次點數人數
支派
經文
人數
經文
人數
流便
一20~21
46,500
廿六5~11
43,730
西面
一22~23
59,300
廿六12~14
22,200
利未
一24~25
45,650
廿六15~18
40,500
猶大
一26~27
74,600
廿六19~22
76,500
以薩迦
一28~29
54,400
廿六23~25
64,300
西布倫
一30~31
57,400
廿六26~27
60,500
以法蓮
一32~33
40,500
廿六35~37
32,500
瑪拿西
一34~35
32,200
廿六28~34
52,700
便雅憫
一36~37
35,400
廿六38~41
45,600
但
一38~39
62,700
廿六42~43
64,400
亞設
一40~41
41,500
廿六44~47
53,400
拿弗他利
一42~43
53,400
廿六48~50
45,400
總數
-
603,550
-
601,730
民數記第三十三章記載以色列人的行程
民數記第三十三章
時序
行程
第3節
正月15日
離開埃及(蘭塞)
第15節
三個月後
來到西乃(停留近一年)
第16節
第二年二月初一
在西乃點數人數
第16節
第二年二月二十日
離開西乃
第36節
正月間
來到加底斯
第38節
第四十年五月初一
來到何珥山
第44節
來到摩押邊界
第48節
進入摩押平原
結構
再起行的準備:出埃及的那一代
從西乃到摩押:旅程起跌的磨練
為過河作準備:入迦南的鄗群體
一~四
五~六
七1~十10
十11~十二15
十二16~十九22
二十1~二十二1
二十二2~二十五
二十六~三十一
三十二~三十六
第一次數點
民間關係法
為起行準備
從西乃到加底斯
在曠野沿地踏步
從加底斯到摩押
新的挑戰
新的預備
新的訓令
在西乃
在曠野
在摩押
幾星期
三十八年
幾個月
註腳
1. 書中只有兩處提到數點(民一~四章,二十六章)。因此,以「民數記」命名,不大貼切。
2. Be-Midbar 或「在曠野」是一章1節的第五個字。
3. 這一部分,改寫自拙作。參溫清華:《凡人旅程:民數記帶你看烏合之眾如何變成必勝團隊》﹙香港:明道社,2006年﹚,頁5-9。
3. 數點人數當然有其他目的,例如:有關會幕的起行和安營(民二)、運送(特別是利未人)、升起、拆卸,以及在其中任職(民三~四章)和收稅(民三十11~16)等。
3. 參William Sanford LaSor, et. al., Old Testament Survey: The Message, Form and Background of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86 ), p. 167 和 Gordon J. Wenham, Number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81), p. 60.
參考資料
1. 這是主要的參考書:溫清萃,周沃明著:《歸納式研經實用手冊-下冊》(明道社,2006)。
:: 明道社 :: Ming Dao Press Ltd ::
其他
:: 明道社 :: Ming Dao Press L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