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立比書一章27節
作者:陳鴻

「金句精讀」不是經文評論或靈修小品,而是探討一些經文金句的上文下理,從而說明其真正的意義,以致當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引用該金句時,能夠有穩固的聖經基礎。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立比書一章27節)

這節經文給我們的印象,似乎是保羅正作出一般的規勸,叫信徒生活行為要像樣,大致上做個「好人」。我們這樣理解似乎亦無傷大雅,當然更沒有人敢對如此合理的期望提出反對。然而當我們留心一章27至28節時(請參考以下表列不同的中文譯本經文),卻發現不到有關要勸信徒「做好人」的需要,反而相當多關於傳福音的呼籲。似乎如果我們只視它為一般普通的規勸,我們便會忽略它可能是保羅針對性的對傳福音所作的呼籲。

《新標點和合本》 《和合本修訂版》 《新漢語譯本》
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要緊的是,你們的生活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 這樣,不論我來見你們,還是不在你們那裡,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情況,得知你們是懷著同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了福音的信仰,同心一起奮鬥,
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 絲毫不怕敵人的威脅;以此證明他們會沉淪,你們會得救,這是出於上帝。 在任何事上都不怕敵人的威嚇──這正好證明,他們將要滅亡,你們卻要得救;這也是出於神。

很可惜,按上表所列,我們若只閱讀不同聖經譯本,是不能幫助理解個中精義的。就算我們參考不同英文譯本,分別也不大,因為大部分譯為下列幾類:

  • 「你們行事為人」“conduct yourselves”──(如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NIV〕、NET Bible、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NASV〕譯本)
  • 「你們的行為」“your conduct”──(New King James Version 〔NKJV〕)
  • 「生活」“live your life”──(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NRSV〕)或類似的翻譯。

只有當我們仔細留意某些不太常看的譯本如以下的翻譯時,我們才會發現一件事:

  • 「不管甚麼事情發生,作為天國子民,行事為人必須與基督的福音相稱。」“Whatever happens, as citizens of heaven live in a manner worthy of the gospel of Christ Today”──(Today’s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TNIV〕譯本 )
  • 「您們尤其重要是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Above all, you must live as citizens of heaven, conducting yourselves in a manner worthy of the Good News about Christ”──(New Living Translation〔NLT〕譯本 )

顯然,大部分中英文譯本遺漏了有關「國家公民」的字眼!

那麼,難道所有信徒都要看盡一些冷門譯本,或學曉原文不成?慶幸這並不需要!只要當我們讀經時,除了閱讀主要經文外,也翻閱譯本的腳註,我們便會發現如下面的資料:

  1. 「你們的生活是翻譯原文的πολιτεύεσθε。雖然此詞可以看作與περιπατεω同義,但此詞在新約中只出現兩次(另見徒23:1),所以保羅用這詞,可能有其用意。再者,此詞的同源詞πολίτευμα“公民”在〔腓立比書〕3:20出現,所以保羅於此可能有“公民”的意義,或可譯作“過天上公民的生活”」。 (錄自《新漢語譯本》腳註)
  2. 「行事為人」(conduct yourselves)。原文作「如公民般的生活」(live as citizens),希臘文動詞πολιτεύεσθε(politeuesthe)隱含一個自由的人在一個自由的羅馬殖民地中的生活。腓立比人生活在一個自由的羅馬城市裡,故能從自己的經歷中明白何謂公民般的生活。保羅在此將在地上公民的關念,提昇到天上的公民。參〔腓立比書〕3: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NET Bible註17)

現在我們了解到保羅特意為腓立比信徒選用了獨特的字眼。如果保羅只是想傳遞一般的生活言行操守的信息,他可以運用一般字眼,正如他在另外三段結構相類似的經文所用的。此等字眼(下列三段內的原文粗體字)基本的意思為「行走」,亦可理解為「生活」或「過活」。

  • 「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περιπατεῖν ὑμᾶς ἀξίως τοῦ θεου〕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神。」(帖前二12)
  •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περιπατῆσαι ἀξίως τοῦ κυρίου〕,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西一10)
  •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ἀξίως περιπατῆσαι τῆς κλήσεως〕。」(弗四1)

事實上,保羅卻在腓立比書一章27節用了ἀξίως τοῦ εὐαγγελίου τοῦ Χριστοῦ πολιτεύεσθε (此詞〔πολιτεύεσθε〕與現今英文politics〔「政治」〕一詞相關),讓我們知道應著眼於公民的義務或公民權優越感,多於單單解為良好的道德操守。再者,在腓立比書裡,與這詞同源的字只能在三章20節找到:

  •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 〔τὸ πολίτευμα ἐν οὐρανοῖς〕,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所以保羅在腓立比書強調的就是腓立比信徒的公民身分。如果公民身分附帶優越感及責任,保羅指出腓立比信徒也當如此。保羅相信,既然此特殊的公民身分是因接受「基督的福音」而獲得,所有子民應肩負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責任。

當然,表達「相稱」的途徑可以是透過正直誠實的生活、對人友善、富有同情心等諸如此類。事實上,正如本文開首指出,這正是「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最常見的解讀,泛指「做好人」。

但如果保羅是呼籲腓立比信徒,既已因福音而擁有天上國民的身分,又以此引以為榮,就當有一種盡公民責任的生活方式的話,那麼一章27節的內容便能明確聚焦,亦能收窄詮釋範圍。因為當我們繼續閱讀下文,就不難發現保羅繼續說的那番話,「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便清晰表達了「與福音相稱的行為」所指的是甚麼。這解讀更能合理地解釋在此書信多次出現的規勸,都是叫腓立比信徒要有合一的心思意念,不要爭吵,彼比相顧,為要集中精力做一件「要緊的事」(《新漢語譯本》一10) ──便是傳福音!

其實保羅並不是不關注腓立比信徒是否「做好人」。但他寫信的主要目的是要腓立比信徒因著特別的子民身分,於主內合一,繼續忠心傳揚福音。此等子民不會因著敵人的威嚇而屈服,當仇敵攻擊時不會仍只顧彼此相爭,更不會因著他們最好的將領(此為保羅本人)被監禁而灰心沮喪;反之,保羅期望一個配得起這因福音而領受公民身分的生命會:

  • ……懷著同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了福音的信仰,同心一起奮鬥,在任何事上都不怕敵人的威嚇……為基督……受苦(《新漢語譯本》一27~30)

這樣,保羅規勸的內容便變得更聚焦;他真正的期望就比「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字面意思──「做好人」──變得更加具體了。

聖經呼籲腓立比信徒以外的其他信徒,即或遭遇威嚇仍要專注於傳福音,無疑更具說服力,因為從來沒有這樣的公民,當敵人兵臨城下之際,不奮起忠貞抵抗的。

同時,聖經呼籲其他信徒要因著特殊子民的身分而並肩為基督作戰,而非互相爭鬥這囑咐,亦變得更加堅定了,因為從來沒有這樣的公民,當敵人兵臨城下之際,不摒棄分歧,萬眾一心上陣的。

保羅在一章27節特意不用一個慣常指「生活行為」的動詞,而用了一個意謂「活得像公民」的動詞,明顯就是不欲使他的勸勉一般化,當作是規勸信徒「做好人」。如果我們繼續漠視保羅的原意,就會將「同心合意興旺福音」這句話停留在口號的層面了。

傳福音時遇到困難、揶揄、排擠或逼迫?不用退縮;要以天國公民的身分為榮,繼續傳得像公民。

傳福音時遇到主內不同意見,聽到不同聲音?無須不和分裂;要以天國公民的身分為榮,繼續以能與弟兄姊妹攜手‏傳講基督的福音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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