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一章14節
作者:陳鴻

「金句精讀」不是經文評論或靈修小品,而是探討一些經文金句的上文下理,從而說明其真正的意義,以致當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引用該金句時,能夠有穩固的聖經基礎。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章14節(《和合本修訂版》; 除特別聲明外,下文全用此版本)

在聖誕節期間,我們會常聽到引用約翰福音一章14至18節,證明「耶穌曾經在世間」的講論。沒錯,在這個節日漸趨商業化和世俗化的風氣下,用歷史角度去重申聖誕節的意義也是恰當的。然而,若能進一步帶出約翰其實是要宣告「耶穌是神」,也許會讓聖經的真理激起聽眾心中更多的漣漪。

就讓我們集中討論以下問題:

約翰是要證明「耶穌曾經在世間」還是「耶穌是神」呢?

在約翰福音一章14至18節,「見」這字共出現了兩次,分別在第14節:「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及第18節:「從來沒有人見過神」。這兩次的「見」字其實在希臘原文是兩個不同的動詞。不過,約翰慣用不同的希臘文字眼說明同一件事情(二十一15至17節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我們不會花時間在這兩個不同的希臘文動詞上下工夫。

反而,我們該細看一章14及18節「見」這動詞所看見的是甚麼。究竟約翰會不會滿足於單單說出他或某人見過耶穌? 事實上,細看經文,「耶穌」並不是「見」的受詞。約翰不是寫到「我們也見過耶穌」就停了,而是繼續下去:

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一14)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一的兒子將他表明出來。」(一18)

一章14節所見過的不是「耶穌」而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獨一兒子」一詞的解釋可參考《和合本修訂版》及《新漢語譯本》相關腳註,在此不再解說)。而在一章18節,約翰更明顯指出「」才是「見」的受詞。約翰沒有花筆墨在曾見過耶穌一事上,而是用只適用於神的詞彙來描繪他從耶穌身上所看見的一些值得注意、獨一無二的事實!所以解讀一章14至18節,若缺少了宣告「耶穌是神」便像是吃沒有主菜的晚餐。

假如我們再仔細一點觀察「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就會更加清楚重點不在「耶穌曾經在世間」,而是「耶穌是神」,因為「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使人聯想起耶和華在摩西面前所作的自我宣告(出三十四5~6)。有學者認為「耶和華,耶和華,有憐憫,有恩惠的神,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這宣告中的「豐盛的慈愛和信實」(πολυέλεος καὶ ἀληθινὸς)正是約翰福音這裡的「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πλήρης χάριτος καὶ ἀληθείας)。 約翰福音一章14節的「真理」 (ἀλήθεια)的確可指「真實不變的道理」或「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correspondence to reality),但也可以指「信實」(faithfulness),正如神以上的自我宣告。至於約翰福音一章14節的「恩典」 (χάρις),雖然好像沒有在以上神的自我宣告中出現,但假如將出埃及記三十四章5至6節的上文,即三十三章12~20節,稍微安排改動成以下耶和華跟摩西之間的對話,「恩典」(χάρις)一詞就會浮現:

摩西對耶和華說: 耶和華回覆摩西說:
「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χάριν〕。』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χάριν〕。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出三十三12~13) 「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出三十三14)
「你若不親自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χάριν〕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出三十三15~16) 「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χάριν〕,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三十三17)
「求你顯出你的榮耀〔δόξαν〕給我看。」(出三十三18) 「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出三十三19~20)

約翰福音一章18節:「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正是出埃及記三十三章20節的迴響 (見上表);而一章14節:「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δόξαν〕」,則是回應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8節摩西要求看神的榮耀。約翰是在告訴讀者耶穌所啟示的自己,較摩西所求和所得到的(出三十四章)更為完全,一如約翰福音一章16節所言: 「從他的豐富裡,我們都領受了恩典,而且恩上加恩χάριν ἀντὶ χάριτος〕」。的而且確,藉著耶穌,今天的人較摩西更清楚認識神。

說「耶穌曾經在世間」跟說「耶穌是神」有甚麼分別?

全卷約翰福音二十一章經文,不是辨證耶穌曾否活在世上,而是說服讀者相信「耶穌是神」這真理。約翰這用意在第一章已開宗明義地表白,為的是恐怕讀者忽略或誤解,以為整卷福音書只是要證明「耶穌曾經在世間」而已。從這角度看,約翰至終沒有改變,因為他在福音書結束時仍清楚總結說明:「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二十31) 。整卷書的目的貫切始終,從來就不是要說「耶穌曾經在世間」。

約翰同時代的人都不用辨論耶穌是否曾住在他們當中,而是要看見約翰所看見的——「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及將神表明出來的那位「父懷裡的獨一的兒子」。同樣,今天的未信者鮮有置疑耶穌曾經在世這歷史事實,他們需要的是相信耶穌是神。說實話,在聖誕節想藉約翰福音一章14至18節去證明「耶穌曾經在世間」好像不太合理,因為設若不然根本就不會有聖誕節。多年來不同文化都已接受了聖誕那天晚上,耶穌曾經「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翰一11),所以要睡在馬槽裡(路二7;參賽一2)。

當我們用一章14至18節去證明「耶穌曾經在世間」,是致力於歷史辯證。當我們以一章14至18節講述「耶穌是神」,是作信仰的宣告。歷史辯證有其地位與價值,很多人可因此明白以往的信仰觀念上的錯誤而改變。但另一方面,特別在聖誕節的崇拜聚會中,更需要的是基督徒勇敢宣告:「耶穌是神」!

「耶穌是神」這宣告讓聚集的群體感到光榮(不是自大或自負) 。信徒因祂的名聚集建基於耶穌是救主、是神,而非凡人或聖人。宣告「耶穌是神」,跟認為耶穌是哲學家、偉人或歷史人物顯著不同。「耶穌是神」這宣告可能較難被一般人接受或相信,卻是約翰選擇作為福音書的中心思想,是讀者要抓住的核心真理。

「耶穌是神」這宣告讓我們曉得我們所信的神既關心人類又信實, 正如祂在出埃及記三章7至8節所說:「我確實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監工苦待所發的哀聲;我確實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

「耶穌是神」這宣告讓我們因為這位肯「下來」救人的神所顯明的大愛而感動,再次立志委身回應祂在約翰福音結束時所發出的呼召——「你跟從我吧!」(二十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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