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看見與人看見(下)
作者:黎永明

經文:創二十二1~19

本篇是上文下理最後一篇,盼望讀者可以舉一反三,讀經時不單留意緊接的上文,也捕捉聖經作者運用了哪些較遠的上文。 上兩篇引用創世記的例子都是負面的,與人犯罪有關,今次卻以亞伯拉罕獻子為例,帶出積極的信息。

亞伯拉罕獻子的記載中外信徒都耳熟能詳,第14節的耶和華以勒更是很多人引用的名句。這段經文與神看見和人看見有何關係?首先,我們要知道,聖經譯本有時會把一些聖經作者刻意重複的地方漏掉,所以多讀不同的譯本,或從原文入手會有助我們掌握聖經作者的原意。 耶和華以勒的「以勒」原文基本的意思是「看見」,所以《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把第14節下半節譯作 In the mount of the LORD it shall be seen。「預備」是它引伸的意思。原文「看見」在這段經文共出現五次:

  1. 第4節: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2. 第8節: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看見』(《和合本》譯作「預備」)作燔祭的羔羊」;
  3. 第13節:亞伯拉罕舉目「看見」(《和合本》譯作「觀看」)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
  4. 第14a節: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看見」(《和合本》譯作「以勒」);
  5. 第14b節: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被看見」(原文動詞是被動式,《和合本》譯作「有預備」)。

聖經作者運用這五個「看見」,要帶出甚麼信息?簡言之,作者是將亞伯拉罕的信心歷程鋪陳出來:首先,亞伯拉罕遠遠「看見」神要他獻以撒的地方(4節);然後藉著父子的對話,讀者可明白亞伯拉罕心裡的認信(8節);跟著,因為亞伯拉罕順服,將信心放在神的「看見」之上(8節),他肉眼得以「看見」神預備的公羊(13節)。換言之,聖經作者藉著亞伯拉罕獻子的敘事,活潑地展現信心的意義:「看見」神的「看見」。最後,亞伯拉罕稱那地方為「耶和華看見」,而後人也也因這事而得以看見神(「被看見」的意思,14b節)。

從亞伯拉罕獻子的敘事,展現了信心的真義,就是「看見」神的「看見」,包括看見神的心意和預備。 筆者在福音機構事奉多年,幾經九七年的金融風暴,○三年的沙士事件,親身體會福音機構出現經濟困難。但是不向這些「現實」低頭,總以神的心意為重,按時分糧,做應做的事。結果,神的事工照樣舉行,員工也不用折扣支薪。明道社截止今年9月,累積不敷為二十多萬,但因為看見神的看見,所以明道社仍積極部署未來的發展,包括全面革新網站,使它成為與時並進的中文讀經研經平台,又按信徒需要在不同地區開設聖經精讀團契,使信徒運用四重學習模式,更有效學道、明道、行道、傳道。 面對金融海嘯,是學習「看見」神的「看見」的好機遇,盼望你也能把握機遇,學習這信心的功課,也歡迎你憑信支持本社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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